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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于7月4日启动发行,富国基金认为,港股估值处在低位,为长期投资者提供了“安全垫”。同时,资金流向监测机构EPFR数据显示,海外资金明显流入港股。伴随着A股国际化及港股的低估值,港股市场将受益于外资增加对中国资产配置的进程。
[21]韩世远:《合同法总论》(第三版),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,第56页。[22]同前引,第14页。[23]《土地登记办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因主债权被转让而转让的,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持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、转让协议、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,申请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。同时,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七条也明确:“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,抵押权转让时,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,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。抵押权转让后,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。”另外,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九条规定:“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,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、不动产登记证明、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、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,申请抵押权的转移登记。”
从《暂行办法》的规定来看,保监会禁止的是“债权转让”,但没有禁止“权利质押”,即仅禁止保理业务,不禁止质押贷款业务。为何保监会的态度在两类融资形式上存在差别?这种差别合理吗?是否应当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地放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?与质押贷款业务相比较,两者差别如下:第一,法律性质不同,应收账款保理的法律性质是债权让与,原债权人完全退出债权债务关系,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;在应收账款质押中,基础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发生变化,金融机构或者商业机构是质权人。第二,法律地位不同,应收账款保理中,受让人可以直接向买方(应收账款债务人)催收款项;应收账款质押中,质权人应当先向卖方(应收账款债权人)主张权利,在不能履行的时候才有权向买方主张,收取款项多退少补。第三,法律后果及风险不同,在无追索权保理中,受让人完全承担买方信用风险;应收账款质押中,机构不承担买方信用风险。[22]简单来说,保理业务的信用风险包含底层资产的风险,而权利质押贷款中则不包含。
记者从该案的判决书中看到,在跨度长达8年的时间里,林秋只收受冯某一个人贿赂。2016年8月18日,林秋欲感东窗事发,主动到乐东纪委交代收受冯某财物的情况,先后向省纪检监察机关退缴违纪款180万元。2017年春节前夕,为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海南省纪委、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,其中包括林秋。通报称,2015年7月29日至31日,乐东原副县长林秋带领乐东教育系统考察团一行46人赴万宁市、屯昌县学习考察。考察返程途中,经林秋同意,乐东教育局时任局长杜文懿(另案处理)组织安排考察团在乐东万冲镇某村用餐,参加吃饭的还有镇、村干部约20人,晚餐共花费7800元,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。2015年10月,经杜文懿批准,报账员邢忠(另案处理)以考察团成员名义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补助17200元,并从中支取7800元用于支付上述晚餐费用。
未来,甚至很多企业都面临招聘困难的问题,特别是制造业企业,没有人工作会导致很多订单生产不出来。对整个经济的发展都有影响,就业人口下降意味着创造财富的人口减少。实际上,劳动年龄人口已经持续多年下降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2013年末全国劳动年龄人口(16至59周岁)为100582亿人,2018年末劳动年龄人口降低为89729万人,数年间持续减少了1亿多人。
所以,如何治理北方地区的空气污染等问题,如何利用好清洁能源,便成了近年来政府政策制定的首要考虑点。尤其是北方这种地方,燃煤火电长期仍然是其最主要的能源来源方式。针对此痛点,天保能源恰好派上用场!这是因为,天保能源拥有的热电联产技术能够在提高热效率的同时,尽量降低相应的燃料成本,从而相比于传统的能源生产厂房来讲,是更为环保的一种技术方式。热点联产作为一种能源生产方法,能够做到有效减少排放影响,是目前国家大力推进的一种技术方法。